523
收藏
分享
宋元时代逐步兴起的商业经济,在明初受到了一些挫折。朱元璋为了恢复农业生产,稳定社会经济,采取了传统的“重农抑商”政策,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工商势力,影响了城市的繁荣,连“素号繁华”的苏州,一时间也变得“邑里萧然,生计鲜薄”(王《寓圃杂记》卷五)。然而,明初的经济整顿在为农业复苏铺平道路的同时,实际上也在为工商业的顺利发展创造着条件。与此同时,明初的统治者也实行了若干有利于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措施。例如,将手工业工人从工奴制中解放出来,让他们“自由趁作”;降低商业税率,规定“三十取一,过者以违令论”(《明史》卷八十一《食货五》)等;特别是南北大运河的贯通,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交流和发展。到明代中期,官方认可的抑商政策出现了一定的松动,工商势力重新开始活跃,特别是江南一带的织造“机户”争相崛起,如苏州到了嘉靖年间已是“比户皆工织作,转贸四方”(嘉靖《吴邑志》)。手工业生产的规模日益扩大,内部分工日趋细密,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,增加了产品对于市场的依附;而农业生产也逐渐卷入了商品化的旋涡;隆庆后海禁一度解除,海外贸易不断发展;白银的普遍使用,促使商品交换频繁。这一切都促进了商业经济的繁荣和城市的兴旺,杭州、苏州、广州、武汉、芜湖等都市,商贾辐辅,成为商品的集散地。手工业和城市商业的繁荣使市民阶层迅速扩大。市民阶层人数众多,人员复杂,包括商人、作坊主、手工业工人、自由手工业者、艺人、妓女、隶役、各类城市贫民和一般的文人士子等。明代中叶以后,仅苏州一地从事丝织业的人数就达近万名;景德镇10万人口,从事陶业的手工业人口即有数万。在这些市民中,商人们经济实力雄厚,生活奢靡,逐渐引起人们的注目和羡慕。如“富埒吴中”的巨商张冲,每有一衣制成,其款式即成为市民们争相模仿的样板(皇甫氵方《皇甫司勋集》卷五十一《张季翁传》),足见商人对于市民社会影响之大。商人们附庸风雅,“与贤士大夫倾盖交欢”,往来唱和,也成为风气。不少商人还刊有自己的文稿。文人士子也逐渐改变不屑与商贾为伍的清高态度,开始从相对封闭的圈子中走出来,留恋繁华的城市,习惯于出入市井,乐意与商人、名工巧匠、出色艺人等交游,越来越具有一种世俗平民化的特征。特别是在明代中后期的文人圈中,一些未入仕途的平民文人人数众多,相当活跃。其中不少人本就出身于商人家庭,如对文坛有很大影响的李梦阳、李贽的父祖辈就曾经商。在江浙地区,情况尤为突出,如高濂、唐寅、王宠、袁、张凤翼兄弟、黄省曾、何良俊、陈束、屠隆、沈明臣、汪道昆、顾宪成、卓甫等人都出身商家。一些缙绅士夫弃儒经商或涉足文化市场的也屡见不鲜。如小说家凌初、陆云龙及汲古阁主人毛晋等都兼营印刷业。总之,明代中后期文人与商人等市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。他们相互熟悉,相互影响,逐步产生了一批受到市民思想、感情和艺术趣味的熏陶,并愿意为市民阶层服务的文人士子。这批世俗化的平民文人同时又与商人、手工业者、艺人等市民相结合,形成了一批新的读者群。文人的市民化和市民化读者群的形成,自然地改变了文学作品的面貌。市民的生活,市民的情趣,市民的形象在明代的诗、文、小说、戏曲中越来越显得举足轻重。诗人们歌唱起“即此城中住亦甘”,“经车过马常无数”(沈周《石田稿》)的都市生活,赞美“翠袖三千楼上下,黄金百万水西东”(唐寅《六如居士全集》卷二《阊门即事》)的繁华景象,毫不掩饰对美色和金钱的欣羡,甚至高歌恣情纵乐,在俗世的追欢逐笑中,寻求人生的乐趣。在一些诗文集中,有关商人及各色市民的寿序、碑志、传记等触处可见。这种现象并非偶然,它说明了明代诗文对于表现商人的兴趣。至于在小说和戏曲中,更是广泛而深刻地表现了市井生活,塑造了众多商人和作坊主的形象。这在明初的《剪灯新话》等文言小说中初露端倪,在《金瓶梅》中商人已成为一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,而在以后的“三言”、“二拍”等短篇小说中,市井中的种种脚色也被表现得淋漓尽致。他
们或极尽奢侈,或克勤克俭,或历尽艰险,或经营有道。作者不时地流露出对他们的同情、理解和赞美,并透出了对于世俗物质利益关注的价值取向。在作品内容市民化的同时,人们的艺术趣味也趋向世俗化,时兴着一种“世俗之趣”。这种艺术趣味的基本特点,就是题材重日常琐事,表现多率真自然,语言尚俚俗明白,效果求怡心娱目。这在小说、戏曲、民歌等通俗文学中表现得十分明显。特别是明代中后期,文坛舆论大力宣扬的就是“寄意于时俗”(欣欣子《金瓶梅词话序》),从“耳目之内,日用起居”(《拍案惊奇序》)中极摹“世情”,欣赏“最浅最俚亦最真”(《挂技儿·别部》)的语言,提倡文章之用即在于“供人爱玩”(郑超宗《媚幽阁文娱自序》)“足资谈笑”(天许斋《古今小说题辞》)。这种世俗化的审美趣味在诗文创作中也有反映。唐寅等吴中诸子继元末杨维侦等诗歌世俗化的倾向之后,曾作过一些可贵的探索。打着复古旗号的前七子,实际上也为明代中晚期艺术趣味的世俗化推波助澜。据《万历野获编》卷二十五载,李梦阳对当时流行的民歌十分欣赏,“以为可继《国风》之后”,“何大复继至,亦酷爱之”。他们还创作了不少模仿得维妙维肖的民歌。康海、王九思、边贡、顾等人都在理论或创作实践上对通俗文学的发展起过推动的作用。嘉靖年间李开先、徐渭等也都推崇民歌。尔后袁中郎就干脆说:“世人以诗为诗,未免为诗苦,弟以《打草竿》、《劈破玉》为诗,故足乐也。”(《袁宏道集笺校》卷一一《伯修》)公安派的作家们所创作的一些“新声”,显然是对传统诗歌的一种突破和冲击。这在拘守传统观念的人看来,当然是鄙俚不足道的,甚至认为“万历五十年无诗”(徐世博《与友人》,见《尺牍新钞》卷二),“文之俗陋,亘古未有”(王夫之《{艹}斋诗话·夕堂永日绪论外编》)。但实际上,正是在这“破律坏度”之中,躁动着诗界的一场革新,反映着艺术趣味的变化。
城市工商业的发展,文人的市民化和市民化读者群的膨胀,不可避免地使文学创作商品化。文人为谋生而写作,书肆为牟利而刊行,一些文艺作品难免沦为金钱的附庸。据俞弁《山樵暇记》卷九载,在正德年间,“江南富族著姓,求翰林名士墓铭或序记,润笔银动数二十两,甚至四五十两”。一些平民文人出卖诗文书画,不失为一条谋生之路。唐寅就有诗云:“不炼金丹不坐禅,不为商贾不种田。闲来画幅丹青卖,不使人间造孽钱。”(顾元庆《夷白斋诗话》)徐渭的《王元章墓》诗也谈到了书画“换米”的生涯。这种多少带点创作职业化的倾向,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个体自主意识的生成,但难免有一些缺乏社会责任心的末流作者,被铜臭污染了良心,一味去迎合市民的低级趣味和书商的赚钱欲望,胡编乱造了一些荒诞不经、色情下流、腐蚀人心的东西,并在一时间“纸为之贵,无翼飞,不胫走”(即空观主人《拍案惊奇序》),使得晚明文坛上流淌着一小股污秽的浊流。
上一篇明代文学绪论
微信公众号
文学联盟
(微信扫码)